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转让未出资的股权
股东未出资能转让股权,但是转让方应及时补缴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受让人对转让方的出资情况不知情的,受让方按照章程约定承担责任后,可向转让方追责。那么,股东未出资能转让股权吗?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转让未出资的股权
律师解答: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律师补充:
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无需附加条件,只要协商一致,即可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得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且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权转让的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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