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父母为子女购买婚房,房屋权属如何认定
父母对子女的爱和付出往往是倾其所有,中国式子女婚姻往往都是父母为孩子出资购买房屋,有的是出首付款,有的是出全款。但是,一旦子女婚姻出现问题走向破裂,房产归属、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子女与父母间的借贷纠纷就会伴随发生。
网友咨询:
父母为子女购买婚房,房屋权属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最重要的资产,因此,离婚时婚房的归属成为双方的争执点。一般而言,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会依据不动产登记来判定,但婚姻家庭关系复杂,不能简单依据房屋登记来认定,还要考虑实际权利人利益保护。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律师补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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