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归属如何认定
受传统文化观念和家庭成员感情等影响,大多数父母即便倾其半生积蓄为子女购房出资,也不会就出资款项进行明确约定。此种情况下,一旦日后子女离婚,往往会就父母出资性质及房屋归属问题产生争议。
网友咨询: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归属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地,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补充:
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应为登记权利人。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形。不动产权属证书仅仅具有法律上的推定效力。如果出现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形时,不动产实际权利人有权举出反证证明登记簿上的记载确有错误,并选择更正登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救济途径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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