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怎么区分“强制猥亵、侮辱罪”与“侮辱罪”
在刑法中,有强制猥亵、侮辱罪与侮辱罪两个罪名,两个罪名看起来似乎差不多,应该怎么区分他们呢?
网友咨询:
怎么区分“强制猥亵、侮辱罪”与“侮辱罪”?
律师解答:
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
强制侮辱罪侵犯了妇女的性的自主权,要求行为人通过实施淫秽下流、伤风败俗的行为来满足性欲需求和寻求畸形性刺激;侮辱罪在于通过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败坏他人名誉、侮辱他人人格。强制侮辱罪是行为人基于寻求淫秽下流的性刺激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只要能满足行为人的欲望需求,其下流行为可以针对任何妇女实施。因此,强制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侮辱罪的行为人一般出于泄愤报复、发泄不满的动机,其犯罪对象往往是特定的、具体的。强制侮辱罪配置有二档法定刑,低档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可至十五年有期徒刑,而侮辱罪的法定刑仅为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两罪的刑罚悬殊。
律师补充:
所谓强制猥亵,是指除性交以外的违背他人性意愿或性感情的行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性有关且会引起被害人的性厌恶感或性羞耻感。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的方法,使他人不得反抗。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难以反抗的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