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委托理财关系与民间借贷关系如何区分
委托理财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
委托理财关系与民间借贷关系如何区分?
律师解答:
1.委托理财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其应适用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而借款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有别于委托合同的有名合同。
2.在借款合同中,银行将资金贷给借款人后,不得干预借款人正常地运用资金的行为。而在委托理财合同中,受托人要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指示来从事委托理财行为,以有效地保障客户资产的增值。
3.借款合同中,利息有法律规定的标准,而且是固定的。但委托理财合同的收益是不固定的,且该收益的比例完全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来约定。
4.在借款合同中,提供资金的一方往往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提供资金的一方主要是客户。
律师补充:
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等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定进行分配或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济活动。追求资产的固定本息回报,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的行为,双方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和民间委托理财存在一定的差异。还需要说明的是,民间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可能存在转化。例如双方原本是民间委托理财关系,在委托到期后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应当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