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如何认定破坏生产经营罪
生产经营,是围绕企业产品的投入、产出、销售、分配乃至保持简单再生产或实现扩大再生产所开展的各种有组织的活动的总称。生产经营是企业各项工作的有机整体,是一个系统。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破坏生产经营罪?
律师解答: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整个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生产经营和正常进行,同时也包括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2.行为人必须具有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方法以外的其他任何方法,例如切断水源、颠倒生产程序、砸坏机器设备等破坏生产经营的方法。
3.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行为人的行为足以破坏生产经营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律师补充: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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