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外嫁女户口在本村有征地补偿吗
嫁出去的姑娘通称为“外嫁女”,作为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在面临征收的情况下其权益有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网友咨询:
外嫁女户口在本村有征地补偿吗?
律师解答:
外嫁女能否获得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经济补偿,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是:她们是否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的妇女结婚后,户口未迁出,未在男方所在村组分配承包土地,分配土地补偿收益的;男方系城镇的职工、居民的,这两种情况中,因为她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她们仍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她们要求分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离婚、丧偶的妇女将户籍迁回本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生产、居住、生活的,他们也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该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如果户口已迁出,则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律师补充:
法律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征收地拆迁过程中,发生对农村已经出嫁的女性以及随母亲落户的孩子进行区别对待,拒绝分配其享受征地拆迁补偿的情形政策,这样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如果有人侵犯妇女征地补偿权利,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土地部门或者是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五条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将享有权利的妇女等家庭成员全部列明。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协议应当将享有相关权益的妇女列入,并记载权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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