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却未尽扶养义务,可以解除吗
中国老龄化社会已来,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作为养老方式。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网友咨询: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却未尽扶养义务,可以解除吗?
律师解答:
若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扶养人不履行义务的,被扶养人有权解除协议,扶养人不再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也不再补偿。扶养人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义务后,享有接受约定的遗赠财产的权利。如被扶养人无正当理由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扶养人有权解除扶养协议,被扶养人应当偿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
律师补充: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确认规定是只要是属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签订的,那么就是属于合法有效的。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中,相较于其他遗产继承方式,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在遗产分配上,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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