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情侣分手时写下22万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很多情侣恋爱时你侬我侬、如胶似漆,分手时就变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连一件衣服花了多少钱都要算的清清楚楚!这不,就有一对小情侣因为分手时算了“总账”而起了纠纷。
刘某与王某曾是一对情侣。两人恋爱期间,王某多次向刘某借钱,刘某向其累计转账13.9万余元。此外,刘某为其购买手表、衣物等累计花费5.9万余元。分手的时候,双方经过对账,王某向刘某出具了22万元的借条。但是王某迟迟不还钱,刘某就把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22万元,庭审中王某还来了个“反转”,称借条是在胁迫之下写的,应属无效。
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来看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分手后,基于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往来形成“借条”,该借条使双方之间形成了转化型的借贷关系,刘某提供的款项交付虽与借条金额不完全对应,但不影响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王某抗辩称借条是在刘某胁迫的情况下所写,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无法采信。但是借条出具后,刘某曾支付给王某3000元,法院最终判决王某返还刘某借款217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情侣分分合合是正常的事,因为分手后闹出经济纠纷的实在不算少数,所以在这提醒大家啊,恋爱一定要避免冲动,分手时也要妥善处理问题。
那么该借条效力如何?
首先,双方因为恋爱产生经济往来打下借条,属于结算合约,二人之间形成了转化型的借贷关系,该借条有效。
其次,《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王某未提供被胁迫的证据,所以借条无法撤销应属有效。
没打借条,该怎么起诉对方?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收集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起诉。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当事人既没有借条,又没有转账凭证的,建议在补齐证据后再行诉讼。而在这段期间为防止诉讼时效届满,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固定催讨借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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