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可以在相邻的土地上开一条小路吗
人与人的交往中往往会有相互交叉的东西,比如在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发生相邻关系,那么可以为了自身的通行便利,在相邻的土地上开一条小路吗?
网友咨询:
可以在相邻的土地上开一条小路吗?
律师解答:
如果为了自身土地使用的方便,且在不影响对方土地使用的情况下,是可以在相邻的土地上开一条小路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律师补充:
(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用水和排水上发生的相邻纠纷。土地之间的引用水发生的纠纷。
(2)相邻通行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通行方面发生的相邻纠纷。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时产生的纠纷。
(4)相邻通风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通风方面发生的纠纷。
(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采光、日照方面发生的纠纷。
(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因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侵害相邻人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引发的相邻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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