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新郎婚礼前一天发现妻子出轨了,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女子万霞经人介绍与李强相识相恋并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在双方办婚礼的前一天,万霞被丈夫发现出轨。因此双方便选择了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李强要求万霞给予其五万元的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判决万霞要赔偿李强五万。
李某能不能向万某的出轨对象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答案是不能。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索赔对象只能是自己有过错的配偶,对于插足自己婚姻的第三者虽然也是极其不道德的,但是并不能成为索赔对象。所以李某是不可以向万某的出轨对象索赔的。
如果第三者实施了直接危害无过错方利益的行为的,则可以向第三者索赔。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下,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那么是可以主张返还的,并且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要想就财产返还得到法院的支持,应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
(1)有证据表明第三者与配偶有不正当关系;
(2)有证据表明第三者占有的财产是配偶出资购买或配偶所有的;
(3)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官酌定。赔偿金额可以根据以下几方面确定: (1)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如加害人是否主观故意来确定。
(2)具体侵权情节,如重婚比与他人同居更恶劣重婚侵权行为。
(3)被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即使是同样的侵权行为,根据承受能力的不同,被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不同。
(4)当地经济状况,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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