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妻子出轨,丈夫有权向情夫索赔吗?
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31岁的路某某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5万补偿金。后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路某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并一直在坚持上诉和申诉。近日,路某某的再审申诉又一次被驳回。
丈夫有权向情夫刘某某索赔吗?
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来看,婚内出轨或通奸是夫妻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且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仅限于夫妻之间,并无赋予无过错方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丈夫或妻子现场捉奸时,无权向第三者索要一定数额金钱。
同时,法律不提倡以暴制暴、滥用私刑的行为,尽管路某某自认为向第三者索要赔偿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于法无据,是侵犯法益的不法行为,就可能被判定为敲诈勒索。被出轨的人士,可以跟踪、可以拍照、可以录制视频,但是千万不要情绪激动,动手打对方,也别以此为由向对方索要财产。
出轨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出轨涉嫌重婚罪,可能需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
1、出轨一夜情、多夜情但并未同居的情形。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行为,但是在实践当中,法院一般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一些财产。
2、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通常要长达几个月才能认定为同居。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作出上述行为。重婚导致的离婚案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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