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幼儿园小朋友受伤责任怎么定?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如果幼儿园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幼儿园承担责任,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幼儿园小朋友受伤,我隔离在家,当天不在场,我作为班主任有责任吗?当天代班老师未尽到事发后相应的责任,只探望过一次就不管不问,领导让我去关心小朋友,还让我垫付医药费,这合理吗?如果后续就医领导让我全程陪同,我可以起诉领导吗?
律师解答:
若您当天是隔离在家,学校也安排了代班老师,那么您是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为安抚学生和家长,您可以选择陪同就医,学校无权强制要求。您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也可以拒绝领导的不合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第三人导致幼儿园小朋友受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因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学校不应该在下列情况中承担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比如学校发生雷击致学生死亡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比如学校外部发生群体事件造成学生伤害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比如学生有天生心脏病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比如大学生因为学业压力跳楼身亡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比如校园比赛;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所以,学校组织了篮球比赛,学生因为参加比赛受伤的,而该比赛其实属于对抗赛,所以难以保证不发生意外。因此,一般学校在其中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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