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土地未进行确权应该如何处理?
未确权土地的处理办法:
1. 土地纠纷未解决:若因土地权属争议导致未确权,应在争议解决后尽快重新申请登记。
2. 错过确权时间:若因个人原因错过确权时间,需先与村委会确认承包地是否已备案。若未备案,应立即申请补登记。
3. 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务工者应加强与村内负责人的沟通,了解确权补登记的具体时间安排,确保能及时参与确权流程。若无法亲自办理,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4. 长期未确权或私自开荒土地:对于长时间未进行确权登记的土地,或村民私自开垦的土地,村集体可能会采取回收措施。
土地确权流程
1. 准备阶段:以县为单位,由地方政府组织土地确权机构的招投标,并成立由政府、乡村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深入各村各组进行土地确权政策的宣讲与培训。
2. 资料收集与调研:工作小组收集现有的土地信息资料、承包合同等,并赴相关部门查询人口信息和土地调查资料,形成初步情况统计,逐户核实。
3. 现场测量与权属确认:结合影像资料,对土地进行现场实地测量,形成权属图表,并在集体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的反馈与修改建议,之后进行二次公示。
4. 审核与颁证:公示无异议后,确权结果提交至政府审批,获批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向权利人颁发土地权属证书。
5. 信息化管理:确权结果录入土地管理电子系统,纸质文件归档,实现确权信息的数字化管理与查询。
土地确权登记所需材料
1. 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政府处理决定等。
2. 地籍资料:城镇地籍调查的相关资料。
3. 政府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的政府批准文件。
4. 合同文件:如土地出让合同等。
5. 现状调查资料:土地使用现状的调查记录。
6. 房产证明: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或相关证明。
7. 界线协议:与其他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界线划分协议。
8. 联建房合同与公证书:涉及安居计划的联合建房合同及公证书。
9. 法律判决:涉及土地权属争议的法院判决文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