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有前科的人在判刑时是否会受到更重的处罚?
针对有前科者的刑罚加重情况需进行详细评估。若某人在前次犯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并在刑满释放后的五年内再次犯下应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的罪行,则被视为累犯。
对于此类累犯,在第二次判刑时,其刑罚通常会相较于初次犯罪有所加重,通常会增加6个月至1年的刑期。然而,如果此人在首次犯罪释放五年后再次犯罪,将不会被视为累犯,其刑罚也不会因之前的犯罪记录而加重,但仍会考虑其有前科的事实,但并不会导致刑罚的额外增加。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