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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2024-05-27 劳动工伤 阅读量: 202

加班工资的确定基准:

1. 若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则加班工资基数应不低于该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对应的工资水平。

2. 若劳动合同中未对工资做出具体约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可以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加班工资的基准。

3. 在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也没有集体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加班工资的基数将按照劳动者本人在其岗位正常出勤月份工资的70%来确定。

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

1. 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时,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

2. 如果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

3.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

公司强制无偿加班的维权途径:

1. 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加班费,协商可能无法取得满意结果。

2. 调解:劳动者可以寻求有权调解的部门,如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或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但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支付,调解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3. 投诉: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和处理通常不会超过60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日。

4.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调解和投诉均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将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

5. 诉讼: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程序遵循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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