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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工期间(2月3号到24号)没有发放工资,24号至次月10号按公司要求隔离14天,有隔离工资(每天8小时,共10天),隔离期间工资按本市最低工资计算。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能否以这个问题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张翠英律师 天津-南开区 北京安理(天津)律师事务所
曾在重庆市某某区检察院工作。办理的毒品案件、诈骗类案件、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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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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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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