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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请教一下,签合同时,有额外一份协议;培训
期2个月,合同两年,培训期期间可以主动离职不用赔
偿公司的培训费用,转正后不到两年离职的,需要赔偿
公司的培训费用。这个属于正常的嘛
向佳宁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本人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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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凤贞律师,执业于江西省吉安市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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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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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15年法律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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