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您所述,您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024-07-09 08: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