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协议未约定服务期限,是否合法?

综合 山东-泰安 2024-06-11
您好,请问,与医院签订的规培协议中并未约定服务期,只说“乙方培训结束后回甲方工作,培训结束后不回甲方工作者,退回甲方给予的工资总额及院方上缴的五险一金全部费用后,解除劳动合同”。规培结束回医院工作一段时间后辞职,医院说按规培协议要求赔偿规培期间工资及五险一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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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署的协议成立且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服务期限虽未明确在合同中约定但是若通过微信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其具体的期限,则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仍然会认定为有效。虽然处于规培期间,但依然和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医院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医生缴纳社保。因此,社保费用是不能作为赔偿违约金的依据。上述观点仅限于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对于与医院建立人事关系的医生,可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地方的人事管理法规。若双方产生的争议较大,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2024-06-11 08: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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