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仲裁协议约定不明怎么办?
生活中纠纷与争议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很多人在合作前会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但是协议一般伴随着漏洞,那么遇到仲裁约定不明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
仲裁协议约定不明怎么办?
律师解答: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约定不明:
1、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2、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径行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律师补充: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约定仲裁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不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二)不能只约定仲裁地点而没有约定仲裁机构,而且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要规范。
【法律依据】
《仲裁法》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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