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无夫妻之实,离婚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吗?

婚姻家庭 北京-东城区 2024-05-07
胡某与李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决定结婚。经双方家庭协商,胡某想方设法凑了50万元作为结婚彩礼支付给李某。然后,在结婚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双方由于不可调和的婚内矛盾,最终提出离婚请求。对于离婚,双方均没有异议,但胡某提出,结婚后双方并没有真正的共同生活,更不存在孕育的情况,遂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院如何审理?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金额过高的,可以支持返还部分彩礼。也就是说,如果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便走向离婚,且综合地方经济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认定彩礼金额过高的,可以返还部分彩礼。胡某、李某双方均同意离婚,可见感情已彻底破裂。对于胡某主张的彩礼部分,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亦有同居生活,但结婚时间不长,且没有夫妻之实。最终,法院判决准予胡某、李某离婚,李某向胡某返还彩礼32万元。
2024-05-07 15:59:39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1分钟前微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1分钟前微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