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夫妻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还可以离婚吗?
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家庭因为夫妻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导致婚姻关系难以维系,成为了我们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夫妻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还可以离婚吗?
夫妻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还可以离婚吗?
婚后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
但是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如果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因为如果配偶为精神病人监护人,在配偶不愿提起离婚诉讼时,精神病人的起诉权无法行使,等于被剥夺了离婚的权利,在配偶向精神病人提起离婚之诉时,精神病人没有法定代理人也无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以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离婚。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夫妻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还可以离婚吗?”的相关内容,婚后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如果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