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24-03-20 08: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