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房”指的是:农村危房、长期闲置房、建新未交的旧房。 主要拆退以下5类房屋:
1、私搭乱建类 主要是指既没有权属依据,又未经乡、村、组任何一级组织认可过的建(构)筑物,由集体组织拆除。
2、建新未拆旧类 主要是指在批建新房中,房主建成新房后未按承诺交出的旧房,由集体组织拆除并收回土地使用权。
3、坍塌危险类 主要是指有合法权属依据,但因年久失修坍塌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采取有偿退出或发放凭证等方式,由集体组织拆除后盘活利用。
4、长期闲置类 主要是指有合法权属依据,但长期闲置、低效利用或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采取有偿退出或发放凭证等方式,由集体组织拆除后盘活利用。
5、其他类别 主要是指有合法权属依据,但影响村庄规划、人居环境、道路交通、公共安全或其他经村集体研究,且与群众协商同意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采取有偿退出或发放凭证等方式,由集体组织拆除后盘活利用。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村委会不可以强行注销农民户口。
2022-10-17 16: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