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书。载明双方身份情况、具体请求及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详细情况。
(二)身份证明。双方身份信息、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证据材料。包括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材料,如:1. 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2. 证人证言;3. 伤情照片;4. 医疗机构诊疗记录伤情鉴定意见;5. 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出警记录、相关询问笔录;6. 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7. 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等。
2024-03-13 16: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