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妻子威胁跟踪后,申请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婚姻家庭 辽宁-鞍山 2022-10-30
10月26日,湖北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一份人身保护令,责令一女子不得骚扰、跟踪、威胁、打骂其丈夫及其亲属。据悉,这是该市发出的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当事男子是80后,其妻90后,两人年龄相差9岁。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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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因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或者目前没有遭受家庭暴力但预期很可能会继续遭受家庭暴力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指为了保护家暴受害者以及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一种民事裁定、一种强制措施。

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

1、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人身保护申请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内容必须明确被申请人(家暴者)姓名、住址等信息;明确具体的请求(希望保护令保护的内容,如禁止被申请人继续家暴、骚扰家属、搬出住所等)

3、受理的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并对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遇家暴还有哪些解决办法?

1、向公安部门报警,或者向加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如果家暴严重的,将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情形之一,只要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他方坚持要求离婚的,协调无效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

3、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求救,来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022-10-30 15: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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