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不论老于是否想要再婚,都不能成为子女放弃继承的前提条件。因此,不能推定于女士等放弃继承是因为老于已经默示同意不再婚。且于女士等人放弃继承的原因和目的在于“不要继承,由父亲继承”,也从侧面说明于女士等人并非因为遗产价值不高而放弃继承,其追求的法律效果在于由父亲继承母亲的全部遗产。因此,于女士所主张的这一千多万存款,并未超过“兜底条款”的覆盖范围,已被放弃继承。最终,法院认定于女士等放弃继承有效,不能再次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遂判决驳回了于女士等人的诉讼请求。
2023-11-08 16: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