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收了定金又反悔,法院如何判决?

房产纠纷 上海-黄浦区 2023-09-25
张某为经营烟酒生意,与孙某协商租赁其某二期门市房。协议后,张某按约让其朋友代为向孙某支付房屋租赁定金1万元。孙某收取张某房屋租赁定金后,又将该门市房屋租赁于其他人用于经营烟酒超市。张某多次要求孙某返还定金,均遭拒绝。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孙某双倍赔偿损失。定金罚则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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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限定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实质是一种金钱保证。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张某为租赁孙某房屋向其支付定金1万元,双方之间形成定金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孙某收取定金后并未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在张某未明确表示不再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侵犯了张某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孙某双倍返还定金。
2023-09-25 14: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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