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柯尔鸭当肉鸭吃,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损害赔偿 上海-嘉定区 2023-09-13
近日,上海嘉定,一男子下班时,看到路边有一只鸭子,于是男子将其捡了回去,回家后,男子心想晚饭有找落了,于是做了一顿煲鸭汤,男子美美的吃上了一顿,万万没想到就在第二天,男子就因为这只鸭子赔偿了8000元。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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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316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或者移交有关部门,而在返还权利人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前,拾得人对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犬只丢失,其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鲁某“顺走”失主的鸭子,不管是属于“捡”还是“偷”,依法都应当向失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3-09-13 15: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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