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未完全尽到扶养义务,能否解除协议?
婚姻家庭
江苏-南京
2023-07-24
李老头去世后,李老太与两人认识的朋友张先生签订《遗赠与赡养协议》,约定由张先生承担李老太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在李老太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及银行存款归张先生所有。协议签订后,张先生将李老头的十余万元抚恤金转至自己账户,李老太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称张先生未依约履行赡养义务,克扣其存款,其只能靠每月退休金生活,还要自费雇佣保姆,生活艰难,因此她要求解除与张先生签订的《遗赠与赡养协议》,并返还款项。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遗赠与赡养协议》,张先生退还李老太8万余元。遗赠扶养协议对扶养人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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