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小王通过电商购物平台与店铺之间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店铺未提供进货渠道及品牌授权,认可所售产品非正品属实。本案中,商家自愿以“假一赔十”作为条件加重自己的义务,应为单方的承诺行为,其实质目的是为了赢得顾客,是商家自愿向不特定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店铺辩称由电商平台赔付小王,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店铺退货并赔偿小王十倍货款。
那么所有购买到假货的消费者都可以“假一赔十”吗?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退一赔三”。本案中,小王之所以可以获得十倍赔偿,是因为商家自愿以“假一赔十”作为条件加重自己的义务,因此,法院做出以上判决。
近年来,电商直播间购物开始流行。但是,在直播间购物时,不能基于对主播个人的喜爱和信任,就无条件地相信主播所售卖或宣传的产品。要详细了解其所宣传的产品具体商家的情况,如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口碑、售后服务及其所在电商平台的相关承诺等。同时,在购物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收货后及时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2023-03-27 17: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