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过户但父母离世怎么办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按照民法总则是应当在三年内主张权利(以前按照民法通则是两年),如在三年以后才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主张权利诉讼期不得超过20年。你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在规定期限提出诉讼,主张权利。例如张三死亡了,张三的儿子一直在外地打工,他并不知道父亲死亡也没有人通知他,到第四年才知道了,还可以提出继承财产权的起诉。因为他是第四年才知道的,所以从第四年起往后顺延三年都属规定期限。所谓的20年是指这个意思。不知说明白了没有。
人家老人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时看不起病拿不出钱时国家不管,人走了给自己家人的财产国家来了,设置种种障碍门槛想方设法从失去亲人的家属手中捞钱,这样的所谓的法律规定,人性吗?得民心吗?
我与父母亲生前签有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这样写的,父母亲居住在我家,父亲单位有一套福利指标房,他们年纪大了,也没能力买房了的,两位老人就叫我把这套房子买下来,今后这房子的由我处理,其它兄弟姊妹不得干涉,其它兄弟姊妹要协助我去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母亲去年去世了,兄弟姊妹不愿意去公证处帮我办理公正,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才能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我与父母亲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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