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父亲为救女儿将施暴者打死是故意杀人吗
正义的人间法律应该是维护人间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刑法》第二十条三款已明文规定:‘’对正在行凶丶杀人丶强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正当防卫,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可见,这种无限防卫权力为人们依法‘’以暴制暴‘’提供了法律武器。
网友认为:
对‘’正在行凶‘’对你女儿施暴,即杀人丶伤害丶强奸你女儿的施暴者,你还在犹豫什么???当场制止,或杀人施暴者是公民的‘’无限正当防卫‘’。即使是关键时刻,又是失手杀死正在施暴的歹徒,受害者而且还是自己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谁都会不顾一切,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是正义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从轻处理。
不该负法律责任,难道为了遵守法律,还要眼看着自己的女儿被欺负吗?爱孩子护孩子这是老母鸡都会干的事!更何况是个有血有肉的父亲。所有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进行当中,被侵害人都有无限防卫权。自己活下来才是真,如想到正当防卫过当就会害了自己的命。
父亲之所以伟大,就是在儿女有危险时,能够舍生忘死,不计后果,与坏蛋搏斗,儿女们安全了,他愿承担一切后果。看过很多案例,当今的法律注重犯罪分子权利的保护,忽视受害者遭受的伤痛,让好人难当不敢当,这不是坑害国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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