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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违规游客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11月1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违规游客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吗?

1.打开车门并没有创制刑法所不允许的风险,因此连实行行为都算不上,没有启动刑法的必要。

2.即使按过死来论(虽然并没有必要),该罪的基本条件是行为人要意识到或有可能意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在一般人标准下并不能得出女主有这个认识能力,所以主观上不具备过失


网友认为:

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所以您的解释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女主下车的行为存在可以代替刑罚的其它适当方法,甚至不违反法律秩序,因此不需要启动刑法?


个人觉得根据特殊的实际环境去分析,在野生动物园打开车门并不是我们普通意义上的打开车门,开门者应当认识到她的行为会将车内的人暴露在危险之中。同时,这个事情中,入园之前的安全协议和园内的安全提示,说明开门者完全应该认识到开门的危险性,都能证明开门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过失。我也认为本案不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但原因应该在因果关系这个问题上,你的理由,个人认为说服力不强。仅做讨论,并无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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