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押运员击毙砸车男子,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上述事件过程说明:1、押运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2、黄某在激愤之下,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3、押运人员涉嫌故意杀人;
网友认为:
就算该押运车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别忘了,开车逃逸的是司机,是司机的行为,和押运员无关,开枪的是押运员,这是两回事,你不能说押运员肇事逃逸,押运员的职责依然是保卫安全,押运员也未必知道发生了碰撞。
特种车辆发生刮蹭,踹车子两脚或砸一块砖头扬长而去的见过;堵在车头不让车走的也见过。像这种一路追砸的还真是第一次见。估计押运员培训时候也没教这种情况。
你知道砖头不可能抢车抢钱,我也知道,押运员也知道,攻击者也知道,大家都知道。但是,为什么还会有人用这种方式攻击?只能说明,这可能是佯攻,一种吸进注意力的手段,之后才是大杀器——这不是战术上常用的吗?那么,大杀器是什么。你知道吗?我不知道,押解员也不知道,大家都不知道。——这就代表了,风险和威胁不可控——这种情况下,难道不应该视为最高级别的危机来对待吗?这最高危机的条件下都不能开枪,那啥情况才能开枪。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