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13岁少女杀害同学该负刑事责任吗?
2012年, 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网友认为:
刑法应与时俱进做出修改。应降为12岁,同时增加影响恶劣,手段残忍在有命案发生应负刑事责任,直至死刑。14岁就杀人分尸,长大成年威胁或许更大,增加社会和家庭负担。并不是极端而是面对现实。
能够肢解,证明有足够的犯罪能力及犯罪心理,应该给予相应的惩罚!不做处罚,相当于未成年犯罪会得到法律保护,于情于理不和。
应该严惩,如果不严惩,那些未成年杀人的时候更加肆无忌惮,那些别有用心的家长也会怂恿孩子犯罪,道是会让更多无辜的孩子受伤害,会有更多孩子效仿,会影响更多的孩子去做坏事,反正杀人解肢都不会受到惩罚。
这样的案例不进行刑事追纠,将有更多多如此案例出现。此案不但要刑事赔偿,而且要追纠刑事责任,并将此案例在全国对在校学生进行心里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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