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受伤后情急签订的赔偿协议,能否反悔撤销?
李某雇佣赵某在某别墅从事木工工作,2022年1月17日下午,赵某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摔伤。住院后,因急需做手术,赵某便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李某只负责支付赵某的手术费,其余费用一概不负责”。后经鉴定,赵某构成九级伤残。为此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并要求李某支付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30余万元。
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赵某受伤后在对可能造成的伤情以及后果还未完全了解、且急需手术费的前提下签订了该协议,赵某当时处于危困状态,缺乏相应判断能力,该协议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使赵某现遭受重大利益损失,显失公平,应予撤销。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对赵某的合理经济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13万余元,赵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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