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委托人可以随意解除委托合同吗?
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的信任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租赁合同、保管合同是有任意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那么,委托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吗?
网友咨询:
委托人可以随意解除委托合同吗?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徐沈斌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
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徐沈斌律师解析:
审查委托合同时注意以下几方面:
1.代理人资格审查。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2.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代理期限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5.支付报酬明确。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6.委托事项应当合法。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7.转委托。
8.违约责任的审查。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徐沈斌律师简介
徐沈斌律师是绍兴市优秀青年律师,其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华东律师论坛、浙江律师论坛、绍兴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获奖。现担任绍兴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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