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哪些行为会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会如何判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切实履行责任的义务,如果出于过失,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能会构成玩忽职守罪。那么,哪些行为会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会如何判刑?
网友咨询:玩忽职守罪会如何判刑,会坐几年牢?
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程岩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
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刑法》397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程岩律师解析: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九章的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这两种犯罪侵害的客体都相同,犯罪主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结果。但前者主要表现为不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而后者则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处理无权处理的事情,或者不顾职责和程序随心所欲地处理事务。前者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后者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程岩律师,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执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深深赢得了诸多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