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产品侵权责任有什么法律特征?
产品侵权责任是指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该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特殊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产品侵权责任有什么法律特征?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张蓓律师解答:
从产品侵权责任的特征角度讲,它具有如下五点:
(1)产品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即是说它既不同于行政责任,也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一般侵权责任。
(2)产品侵权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3)产品责任的赔偿请求人包括所有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的人,既可包括产品的买受人,也包括产品的使用人,还可以是其他第三人。
(4)产品责任的范围既包括财产损害,也包括人身损害。
(5)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较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更为严格,一旦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事实的发生,通常应认定为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责任,除非能够提出一定的法定免责事由或证明其无过错的事由。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张蓓律师解析:
凡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索赔人和赔偿义务主体。
在这里,索赔人(赔偿权利主体),是该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死亡或终止的,是其权利的承受人(或继承人)。
赔偿义务主体(即产品责任主体),是指产品责任的承担者。《民法典》有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只规定制造者和销售者为产品责任主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造者、销售者为第一顺序赔偿义务主体,运输者、仓储者为第二顺序赔偿义务主体。至于制造者和销售者之间,这两个赔偿义务主体不区分顺序,也不区分缺陷是由谁产生的,受害人选择销售者还是生产者,或者选择二者作为被告起诉予以赔偿,依其自主意志决定,概不受其他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张蓓律师简介
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一直的追求,力求帮助当事人争取到自己应得的权益,擅长于人身损害方面的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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