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醉驾初犯能否从轻处罚?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会有酒的存在,这是一种社交文化,因此不可避免,但若是醉驾,就触犯了刑法。那么,醉驾初犯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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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初犯能否从轻处罚?
北京北斗鼎铭(成都)律师事务所黎卫东律师解答:
初犯醉驾不一定会从轻处罚,分以下情况: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初犯且无事故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北京北斗鼎铭(成都)律师事务所黎卫东律师解析:
醉驾从轻处罚标准是如果存在着积极认罪等相关的情况,可以从轻处理。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
(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
(3)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
(4)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
(5)积极赔偿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黎卫东律师简介
黎卫东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研究生文化,曾在检察机关、建委工作,市级优秀公诉人。黎律师执业多年,办理过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离婚、建工房产等案件2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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