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哪些情况下票据需要保全?
票据保全是票据权利人必须持有票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能真正享有票据权利,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票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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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票据需要保全?
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林泽轩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2)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3)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4)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5)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6)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
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林泽轩律师解析:
在票据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票据当事人应当在一审人民法院法庭辩论结束以前提供证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上述举证期限以内提供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三)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四)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五)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六)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
林泽轩律师简介
曾就职于投资平台,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经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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