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谁承担?
法律赋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为了避免部分消费者滥用该权利而损害经营者利益,法律规定经营者只有在商品因质量问题退货时才承担运费,因其他原因退货产生的运费须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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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谁承担?
北京一商律师事务所风志律师解答: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一般由买家承担,因为退货并不是因为商家商品的质量等原因。但是如果是因为商品质量等问题,而导致卖家退货的,那么则由卖家承担运费。
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的7天是从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来开始计算的。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北京一商律师事务所风志律师解析:
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商品破损或残缺或本身质量问题;
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如购买物品被洗过、影响二次销售,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
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包邮商品需要买家承担退货邮费,非包邮商品需要买家承担发货和退货邮费。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风志律师简介
风志律师于2001年开始执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平均每年代理各类案件近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执业期间,风志律师曾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行业涉及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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