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分居够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定离婚吗?
很多人都知道,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现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生活的情况非常多,但并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构成法律上的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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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够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定离婚吗?
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不是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一般来说,夫妻两地分居的原因很多,例如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得不分居两地,但是这些原因都不符合法律上的“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规定。所谓夫妻两地分居,必须是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前提下,因感情不和而终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这样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如果能够提供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证据来证明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则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在司法实践中要想凭借“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规定而达到离婚的目的,是非常不易的。可以有效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包括: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使用邮寄的方式,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文书”,且保留邮寄凭证。
(2)一方在外另寻住处的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4)双方来往的聊天记录、短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简介
芙蓉律所作为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现有执业律师上百人,设有深圳、广州、东莞、中山、佛山、惠州、珠海、湘潭、常德、岳阳、西藏(林周)分所,北京、海口、南宁分所也正在紧密筹备之中。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依托于总所成立,倡导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和综合性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更专业、高效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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