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是什么人?
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且提交起诉书。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网友咨询:
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是什么人?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陈端祥律师解答:
下列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误解人;
2.订立时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受损害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受欺诈人。
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陈端祥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是: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陈端祥律师简介
2003年起执业,主要从事民事、经济和刑事辩护的诉讼业务。办理的案件有婚姻继承案件、买卖和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人事、房地产和医疗事故等各种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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