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承诺又称“被害人的同意”。被害人承诺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权益的承诺而实施的阻却犯罪的损害行为,其对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
被害人承诺又称“被害人的同意”。被害人承诺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权益的承诺而实施的阻却犯罪的损害行为,其对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
网友咨询:
什么是被害人承诺?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赵光绪律师解答:
被害人承诺又称“被害人的同意”。被害人承诺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权益的承诺而实施的阻却犯罪的损害行为,其对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
条件如下:
1、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
2、被害人承诺事项没有超出一个限度。
3、被害人有承诺能力。
4、承诺是受害人真实意思表示。
5、被害人承诺是在事前作出的。
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超出承诺的范围。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赵光绪律师解析:
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成立需要:
1、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对于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诺的问题,只有被害人承诺侵犯自己的利益时才有可能排除犯罪成立。
2、被害人承诺事项具有一定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即使有被害人承诺行为人也构成犯罪。
3、被害人有承诺能力。
4、被害人的承诺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赵光绪律师简介
赵光绪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硕士。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副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