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老赖名下的房产能否进行买卖、继承?老赖会被限制哪些消费?
失信被执行人房屋可出售的,不影响失信人出售房屋,但失信人购买房屋受到限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房屋,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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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的房产能否进行买卖、继承?老赖会被限制哪些消费?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赵剑律师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房屋可出售的,不影响失信人出售房屋,但失信人购买房屋受到限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房屋,清偿债务。
欠债人可以继承遗产。老赖合法取得的个人遗产是可以被继承的,但继承老赖的遗产后,继承人要偿还老赖欠下的债务。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债务是老赖个人的,不影响其妻子继承遗产,如果老赖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继承遗产后,遗产是属于共同的财产,需要用于偿还其共同债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赵剑律师解析: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也属于放弃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赵剑律师补充:
但继承人的继承财产可能会被冻结作为被执行物进行拍卖。继承人会失去继承权的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赵剑律师简介
赵剑律师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东城区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秘书长、接诉即办律师专家组成员、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丰富办案经验,专业能力强,所办理的案件胜诉率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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