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校园暴力施暴者犯法吗?应负的责任是什么?
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内外发生的,可能造成受害者身体、心理、性等方面伤害的一种攻击性行为。那么,校园暴力施暴者犯法吗?应负的责任是什么?
一、校园暴力施暴者犯法吗?应负的责任是什么?
校园暴力施暴者是否犯法要看情况,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被害人和检察院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伤以上的,就需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当然这也需先确定施暴者是否到了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1、犯罪时已满16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那么只要触犯刑事法律,即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承担刑事责任。
2、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犯罪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校园暴力由谁负责?
1、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机构,对在其学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对在校期间的学生应严加管理,以防止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日常教学活动中疏于管理,对学生受伤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
3、如果是学生在校内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那么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八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受伤的,法律通常认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已尽到管理职责;八岁到十八岁的学生在学校、培训机构受伤的,学校通常不承担则责任,除非学生的监护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此时,学校需要承担一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以上就是“校园暴力施暴者犯法吗?应负的责任是什么?”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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