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金融证券 >> 汇票上必须记载哪些事项?如未记载会怎样?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那么,汇票上必须记载哪些事项?如未记载会怎样呢?
一、汇票上必须记载哪些事项?如未记载会怎样?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如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二、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及其效力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一)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二)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三)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三、汇票的特征
(一)从当事人方面来看,汇票在出票时,其基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签发汇票的人,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收款人是凭汇票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人。
(二)汇票是委付证券,是一种支付命令,故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远期汇票须经承兑。承兑是汇票独有的法律行为。它是指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种票据行为。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就取代出票人而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
(四)付款日期多样化。汇票除有见票即付的情况外,还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以上就是“汇票上必须记载哪些事项?如未记载会怎样?”的相关内容,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